担保,现已成为一种很普通的经济社会活动形式,但是很多人对担保的概念和存在的风险依然不清楚,稀里糊涂的就签下了自己的大名,最终追悔莫及。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例来认识什么是担保。
近日,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就接受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唯一不同点是被告因诈骗罪正在服刑。被告于年8月3日在原告处赊购电动三轮车一辆,车款为元,当时已支付元,其余的元给原告出具一张欠条,上面载明此款于年10月25日前付清,逾期需支付违约金元,担保人黄某也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虽然原告多次索要欠款,但被告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至今未付。
法官接到此案后,找到担保人调解此案。期间,担保人黄某向法官陈述,当初他碍于朋友的情面,在欠条上签了字,所以应由债务人清偿。法官也深切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由于债务人正在服刑,没能力还债,并且耐心地为他们释法明理,阐述担保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审法官的解释,让黄某恍然大悟,也悔不当初,为了一时的情面摊上了官司,现在还要负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担保人来承担此欠款,并当场付清。
法官感悟阿瓦提县民风淳朴,宗亲意识、乡邻情谊厚重,普通群众性格直爽仗义,但是法律意识却有待提高。担保人黄某因此给自己背上了债务,也给家庭带来了负担。
法官寄语担保非儿戏,一旦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担保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所以,担保需谨慎,担责悔莫及。
编辑:阿依早可然·阿布拉审稿:曹冬子校验:贾军全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