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赵霞通讯员卡合尔曼·吐木尔)2月16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获悉,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地区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亿元,大力支持地区农业生产发展。
目前,地区财政及时将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全部下达各县(市)。其中,阿克苏市.5万元、库车市.3万元、沙雅县.9万元、新和县万元、拜城县.9万元、温宿县.7万元、阿瓦提县万元、乌什县.3万元、柯坪县.1万元。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属于普惠制。补贴对象为地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地区财政局要求各县(市)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底绩效目标如期实现。